宗地的证载用途为商业住宅,拟调整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。
土地使用权类型及土地使用权年限:待估宗地证载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,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2年2月20日,剩余使用年限为66.9年,由于产权证记载土地剩余使用年限超过商业最高使用年限40年,因此,待估宗地调整用途前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66.9年,商业40年;调整用途后土地使用年限为商业最高使用年限40年。
根据现场勘查,待估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“五通”(通路、通电、通上水、通下水、通讯)及宗地红线内“场地平整”。
待估宗地规划指标:待估宗地上建有临时工棚,尚未开发利用,根据《中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委托函》,待估宗地按土地容积率为1.5进行评估,因此,评估时设定待估宗地的容积率为1.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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